按照《党章》、《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程序(修订)》《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发展学生党员综合评价标准(2021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经团支部推优,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群众意见,支部委员会讨论,拟确定以下同学为2025年下半年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本人前往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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