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乐山师范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乐师院委〔2021〕25号)规定,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美术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舒宇同志为美术学院科研与试验管理科副科长人选考察对象,现予公示:
舒宇,男,汉族,现任美术学院科研与实验管理科职员,籍贯四川仁寿,出生地四川仁寿,大学本科学历,四川大学应用光学专业毕业,管理八级岗位,1976年1月出生,2000年7月参加工作,2019年12月任管理八级岗位。
目前,根据本总支调查了解,没有发现该同志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也未发现其他违纪违规的行为,未收到相关举报。
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认为人选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请于2021年11月25日之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考察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同时欢迎对考察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松柏楼一楼
邮政编码:614000
监督电话:18080665935
电子邮箱:1605236083@qq.com
美术学院党总支干部考察组
2021年11月22日
上一篇: 第13周(11月22日—11月28日)主要会议安排
下一篇:干部考察对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