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通知公告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美术学院关于举办2021年学生美术、书法作品展览的通知

日期:2021年10月18日 13:41    浏览量:次    作者:美术学院

  为深入推进学风建设和育人工作,搭建专业学习交流和美育教育平台,展示学生专业学习成效,促进学校美育教育,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和育人氛围,美术学院决定举办2021年学生美术、书法作品展览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展览以“百年征程 艺起成长”为主题,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艺术、热爱生活,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二、作品征集及展览时间

2021年10月15日——11月14日

  三、参展项目及作品要求

1、设绘画、书法/篆刻两个项目。

2、绘画画种不限,绘画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书法/篆刻书体不限。

3、作品尺寸不限。

  四、活动要求

1、大二、大三学生全员参加,大四学生自愿参加,大一学生参观学习。大二、大三学生每人至少提交1件作品,最多可提交3件作品;大四学生每人可提交1-2件作品。 

2、参展作品须为学生个人独立完成的原创或写生作品。

3、参加过往届展出的获奖作品,不得参加本次展览。书法和篆刻作品上不得代写题签和落款。

4、每件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均为1名,每位作者在绘画、书法同一项目中不得重复参赛。

5、确保有意愿参加展览的学生都有参展的机会,确保参展作品评奖公开、公平、公正。

  五、评选方式与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在征集的绘画、书法作品中共遴选100件作品在学校美术馆展出。

2、本次活动共评选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一等奖奖金300元/人,二等奖奖金200元/人,三等奖每人奖励画册一套;所有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入选美术馆参展作品颁发参展证书。

  六、收稿时间

1、电子稿提交时间:2021年10月26日,请各班务必在规定截稿时间内提交作品和报名登记表,过时不收。提交作品请附作品名称,作者基本信息和作品简介(100-300字)。

2、入选美术馆参展作品原件提交时间:2021年11月1日。 

3、提交地点:美术学院辅导员办公室。联系人:任自林老师, 联系电话:19181305969。

附件:美术学院学生美术、书法作品展览报名登记表 

美术学院

2021年10月8日

附件:

美术学院学生美术、书法作品展览报名登记表

姓名

学号

班级

作品类别

作品名称

作品简介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