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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开展2012年度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2年05月23日 22:10    浏览量:次    作者:meisxy

关于开展2012年度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校长奖学金是为了奖励奋发成才,追求卓越,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或为学校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学生而设立的特别奖学金。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乐师院学〔20108号)之相关要求,现将2012年度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我校全日普通本、专科学生均可参加校长奖学金评定。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学校、积极参与学校重大活动,热心公益、服务社会,表现优秀,在学生中能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2、品学兼优,20102011学年度获得校设一、二等奖学金,20112012学年度上期学习成绩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获得省(部)级奖励者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

3、综合素质好,个人或所在团队代表学校参加各类专业竞赛、学术科技竞赛或文体竞赛成绩突出,获市(厅)级及以上奖励至少一项,或取得发明专利一项。

三、评选名额、奖励金额 

1、评选名额:10名。

2、奖励金额:每人奖励奖学金6000元。

四、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52328日,学生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附30005000字个人典型事迹材料和获奖证书复印件。5281200前将相关材料交辅导员。

261,各学院将申报材料和推荐人名单报学生处。

365前,学生处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复审,并确定候选人名单。

46月下旬,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三个工作日。

57月,将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获奖者名单。

五、奖学金发放与管理

19月,学校将校长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到学生本人乐山建行银联卡上。

2、学生在享受校长奖学金期间,各学院和学生处将对学生表现进行跟踪,凡品行和表现较差或受到学校和教学院处分的,立即取消享受校长奖学金资格。

附件: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乐山师范学院

                                     2012年5月22

 

 

 

附件1

乐山师范学院“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籍贯

 

学院

 

学制

 

学号

 

专业

 

联系电话

 

获奖学金或其他主要表彰奖励情况

日期

奖学金或表彰奖励名称

颁奖单位

 

 

 

 

 

 

 

 

 

 

 

 

 

 

 

典型事迹(600字)

 

 

 

          

学院意见

    

         

学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