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章》、《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程序(修订)》《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发展学生党员综合评价标准(2021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经政审合格,发展对象培训合格,支部委员会审查合格,学院党委审查合格,拟对以下同学为2022年上半年新确定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5月18—25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本人前往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美术与设计学院党委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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