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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2026年本科生赴武汉大学联合培养选拔工作方案

日期:2026年05月11日 11:09    浏览量:次    作者: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2023]49号)文件精神和学校教学部下发的《关于2026年乐山师范学院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我校将继续选拔优秀本科生赴武汉大学交流学习,实行两校联合培养。

一、选拔工作组织机构

组长:熊火花 王孝琴

副组长:任素梅  赵元  向珂

成员:刘建刚  崔玉  李月

二、选拔范围及名额

1.选拔范围:在读的2025级普通全日制环境设计专业在校本科生中选拔推荐。

2.名额分配:美术与设计学院有1名赴武汉大学交流学习的名额。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在环境设计专业中选拔推荐。

三、选拔条件

基本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综合能力较强。学习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完成选拔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第一学期学分修读要求,外语水平较高,且无不及格课程,无考试作弊等违纪记录。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

相关具体要求:学业成绩在专业排名前15%,大学英语成绩在75分以上高考数学成绩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自愿申请,并将申请表于5月1412点前交给辅导员李月老师处,逾期视为放弃申请。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组织选拔考核。

四、选拔工作程序

1. 5月11日学院拟定并公开选拔方案,并做好动员、宣传工作,通知到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

2. 5月12-13日,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学生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向学院申请,提交书面申请表。

3. 5月14日,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4. 5月15日,学院组织面试。

5. 5月16日,学院将结合学生综合素质、学业成绩、高考分数、高考专业志愿、学业规划及面试表现综合考察,择优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6. 519日前,学院将确定的拟派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派人选的申请表、承诺书报教学部教学运行科。

五、其他说明

1. 为确保联合培养学生的质量,选拔必须坚持“择优”原则,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方案实施公开、透明,选拔结果公平、公正,推选出课程成绩优异、学习能力强的学生参加联合培养项目。

2. 联合培养学生于20269月-20287月在武汉大学对应专业随班就读,并在规定时间内按乐山师范学院相应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缴费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3.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联合培养学生的学籍身份在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期间学校为其保留学籍。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65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