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相关评审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学院评定小组评选。经设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奖助初评人选。详情见附件汇总情况,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向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833-2138900。
设计学院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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