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乐师院〔2022〕107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广泛宣传、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年级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小组认定、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现将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3年9月22日至26日,公示期内,若有疑问,请当面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名单见附件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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