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泰隆之星”交流成长基金项目(杭州访学项目)申请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广泛宣传、学生本人申请、学院专项资助工作组评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泰隆之星”交流成长基金项目(杭州访学项目)美术与设计学院初评公示如下:
2022级视觉传达1班 余芳怡
2023级产品设计2班 吴明慧
公示期为2025年6月20日至24日,公示期内,若有疑问,请当面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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