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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5年11月17日 10:03    浏览量:次    作者:刘建刚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制定美术与设计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长:熊火花

副组长:任素梅、赵元

 员:李月、王进修、周允、廖夏妍、刘建刚

 书:李月(15183368387)

二、转出和转入要求

(一)转出基本条件:

(1)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2)学生在学习期间有明确职业发展规划的;

(3)学生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4)学生退役且复学到本科一、二和三年级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可以申请转专业;

(5)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转专业条件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正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

(2)已有转学经历的;

(3)艺体类、非艺体类之间跨类别申请的;

(4)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5)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联合办学、公费师范生、乡村振兴、区域教育均衡、专升本、单独考试招生、部分艺体类学生等);

(6)民族预科学生申请转入当年学校同层次非民族预科生专业的;

(7)处分未解除的(时间以当年转专业通知文件为准),或应予退学的;

(8)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

(9)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美术25本45(视觉传达设计)班”为联合办学不得转入和转出;

(10)其它不符合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的。

)转入要求

1.转入计划

学院

专业名称

现有学生数

层次

是否

师范

拟接收学生数

(不超过)

美术与设计学院

美术学

79

本科

4

5

美术与设计学院

环境设计

67

本科

4

5

美术与设计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64

本科

4

8

美术与设计学院

书法学

50

本科

4

0

注:拟接收人数为上限控制数,实际接收应不超过此人数

2.转入基本条件

 (1)思想端正,拥护党的领导,具备集体主义意识。

 (2)认同美术与设计学院的学院文化,遵守学院相关管理制度。

 (3)身心健康,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较强的适应能力。

 (4)具备较强的书写能力和文化素养。

 (5)未有违纪违法行为。

 (6)通过学院组织的转专业的考核。

3.考核方式及内容

(1)笔试,主要考察学生相关专业知识的了解,分值比例为50%。

(2)面试占50%,主要考察学生的转专业的动机、学习能力、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以及学业规划等情况。

三、转专业详细日程安排

(一)转出安排

1.11月10日-15日宣传通知到2025级新生学校转专业通知,让学生知晓学校转专业的通知并申请,初步摸排转专业学生人数。

2.11月24日前,学生将申请书交年级辅导员处,辅导员负责收集本专业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11月27日前,学院召开转专业相关会议,逐一审核转出学生申请,重点审核申请理由、学习计划及职业规划等,结合学生当前学习状况与特长。同时将学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转专业申请表”等一并交教学部。

5.12月3日前,转出学生名单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学院网站公布。同时,教学部按照转入专业第一志愿将“转专业申请表”分发各转入学院。

(二)转入安排

(1)转入学院第一志愿考核

12月10日前,学院审阅学生申请材料,结合专业培养目标、现有教学资源等,按照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及申请人数组织考核,确定转入专业第一志愿拟同意接收学生名单,并将初审材料报教学部。

(2)转入学院第二志愿考核

12月16日前,教学部在网站公布申请转入专业的剩余计划数,若转入专业第一志愿考核后无剩余计划数,则不再组织第二志愿的转入考核;同时,教学部将未完成计划数的转入专业第二志愿“转专业申请表”分发相关学院。

12月22日前,学院按照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申请人数及剩余计划数组织考核,确定转入专业第二志愿拟同意接收学生名单,并将初审材料报教学部。

(3)学校转入审核

教学部汇总符合转出转入基本条件且通过学院考核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初审后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在学校教学部网站对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发文。

学院公布网址: https://design.lsnu.edu.cn/index.htm

(4)转专业学生名单学校审批发文后,到学院教务办办理课程学分认定工作。

四、纪律要求

学院高度重视本次转专业工作,在学生中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集体决策原则,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在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转专业过程中若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请实名举报。

监督电话:0833-2155100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511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