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环境设计1班:梁琳玲
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833—2277067
公示期为11月18日至20日,公示期内,若有问题,请实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5年11月18日
上一篇: 美术与设计学院2025级转专业公示
下一篇: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