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相关要求,经广泛宣传、学生自愿申请、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议,现将拟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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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4月26日至29日,公示期内,若有问题,请实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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