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设计学院关于加强常规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美术与设计学院教学质量,在乐山师范学院相关教学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经美术与设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制定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专任老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教学管理规定。
2、在检查过程中或者学生举报中有以下情况的:每学期上课无故迟到5分钟、早退10-15分钟以内者,第一次在业绩绩效中扣除200元,第二次在业绩绩效中扣除400元,第三次以上(含三次)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上课无故迟到5分钟、早退15分钟以上者,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无故未上课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一年内有两次教学事故者,第二年不安排具体教学任务从事助教工作。
3、任课老师上课必须严格按教学大纲执行教学计划,不得擅自更换教学地点(含实验室与多媒体教室),根据教学需要,外出教学(带学生外出写生和外出考察等)必须完清相关手续。若擅自更换教学地点,且未完成相关手续,一经查实,按三级教学事故处理,此外出课时不计工作量,并在业绩绩效中扣除200元。
4、教学计划规定的课时必须严格按教学管理系统的课表完成,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向学院申报调停课,周末原则上不安排课程,因节假日停课或调停课的课程必须补足,并办理相关手续。
5、教师选课每周总课时原则上最多不得超过32节;同一时段仅选大一和大二课程不得超过24节;同一时段最多选两门课;教师选外出写生课程的,不得和其它班级的课冲突。
6、任课教师必须在课前准备好上课材料、桌椅、静物等;教学中必须带上教学文件包(教学计划、教案、讲稿、记分册、教材);教学中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执行教学,上课时间必须在教学场所开展教学工作,不得在非教学现场逗留及办事;上课期间,师生均不得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7、除合班课,任课教师不得自行调整一个时段同时上两个班的课。
8、任课教师登成绩、调课、申请多媒体教室原则上由必须教师本人办理,否则不予办理。
9、常规教学用材料(教学计划、实验室计划、记分册等)必须按规范格式填写,教学计划必须在学期开学第二周周五前上交;记分册必须在学校关闭上成绩系统截止日前上交;学生作业必须在学期最后一周周五前上交;毕业论文等要按规定的时间上交。每迟交一天,扣1课时,以此累计。
10、外出写生的课程,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外出写生人数要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3,剩余的1/3由同年级相应课程的教师组织教学。并保证外出写生时间,写生结束后,必须开展相应的总结与交流活动。
11、每学期行政教辅人员上课不超过平均课时1/3,超出部分做贡献。
12、除办理了提前上岗手续的学生外,学生无故旷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学时数的1/4,或未交作业次数超过该课程作业总次数1/2者,取消考试资格。学生上课人数未到2/3的(毕业班除外),少一个人少0.5教分。
13、美术与设计学院的排课及调停课(包含调课、停课、补课、换老师)规定如下:
13.1专业课每周16节课的,原则上周一到周五至少排四天课。课程一经排定,原则上不允许调停课。需要调停课的特殊原因如下:
(1)病假要有正规医院的医嘱,方可以调停课。
(2)事假要有院长、书记签字的请假条(并在OA系统办理请假手续)。
(3)公假及学校另有规定的如婚、丧假等。
13.2确需调停课的,按教务处要求一律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申请。具体规定如下:
(1)非电脑课程,原则上不能调换到机房上课。
(2)调课申请在课余时间或在大课休息20分钟时间内办理手续。
(3)调课最多调4节课,且比原上课时间提前2天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并告知分管教学院长申批,经学院同意且教务处批准后,才算调停课生效。否则,一旦查实无故或没批准调停课而不在课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的,按学校教务处或系上的相关规定处理。请假或调课超过8节以上(含8节)的,自己报人事处,经人事处同意后,再到美术与设计学院办理调课手续。
(4) 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中没有写明的,一律不更换教学地点,如果需要外出的,教师可以指导学生在课余时间自己外出。
(5)凡是调停课后补课的,须提交补课单并经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后才能计工作量。
(6)外出写生(含考察、调研、采风等)课程,一律规范填写《美术与设计学院教学实践活动安全责任书》和《乐山师范学院见习活动申报表》,并提前2天以上申请,经分管院长签字申批同意后,才能开展实施外出写生活动。该课程在写生申请写明的时间内不再在教学管理系统中申请调停课。
14、凡是学生举报师德师风的,一经查实,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2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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