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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美术与设计学院考研导师办法(试行)

日期:2024年10月24日 10:10    浏览量:次    作者:王建军

乐山师范学美术与设计学院考研导师办法(试行)

为充分发挥高校教师在全员育人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考研指导服务工作,有效指导学生学习,帮助学生成长,发挥思想引领作用,启发学生自主学习动力,即时解决学生考研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全面提升我院学生考研成效,根据学校相关对顶,结合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研导师的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端正,作风优良,办事公道,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

2、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专业学识及学术水平较高,熟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发展方向和学科发展前沿。

3、具有硕士爱岗敬业,踏实肯干。

二、考研导师的选聘

1、考研导师的选拔工作原则上应在每年6月完成,由教师自愿报名或组织推荐的形式产生。经学院党委对其进行资格政审后,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对考研导师的聘任。

2、本科生考研导师由学院统一安排。学院将结合考研导师情况(包括导师个人基本情况、专业及学术研究方向等)和学生基本情况(所学专业、拟报考专业、近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按照相对均衡的原则,统一为有考研意向的学生分配导师。原则上1名教师最多指导5名学生。

3、考研导师一般应由专任教师担任,不足部分由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兼任。

4、考研导师聘期为1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延长,鼓励连任;考研导师在聘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如确需更换,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批准。

5、根据学生报考研究生情况意向性统计,考研导师名单于每年6月更新一次。

三、考研导师的工作职责

考研导师主要解决学生在考研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遵循以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以个别指导为主、个别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就学生的共性问题召集学生集中处理,就个别问题则给予个性化的指导。

1、考研导师对所指导的学生提供学习指导与全过程指导,内容涵盖报考学校、报考专业的选择;考研复习系统化指导、复习进度督促、疑难知识点解析;考研心态调适;考研复试与调剂等指导工作。

2、自考研导师与学生结对名单公布之日起,至学生考研笔试结束期间,考研导师负责每月面对面与学生开展学业指导2次。

3、负责考研学生全过程学业指导与思想引领。

4、针对考研过程中学生产生的心理问题,应及时与考研班班主任交换意见,严重者需及时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进行危机干预和处理。

四、考研导师的管理与绩效考核

考研导师由学院党委负责聘任、管理、考核,成立由学院党委成员和专业负责人组成的考核小组,每年度考核一次。日常工作由学生管理科具体组织实施,考研导师工作接受学院党委的指导。

(一)考核时间

每年5月对上一年考研导师工作业绩进行年度考核。

(二)绩效考核内容

考研导师工作的绩效考核由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两部分构成。

1、基础绩效

基础绩效部分,根据考研导师所指导的学生数量和考研导师任务完成情况,测算考研指导工作量纳入学院年终绩效分配。

2、奖励绩效

根据所带学生当年考研录取情况,每成功考上一名研究生,学院按一定标准给于导师奖励。

对工作表现突出的考研导师,学院积极推荐其参评学校考研工作“先进个人”。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研导师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不测算任何考研绩效,并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予处理。

严重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者。

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给学院或学生造成重大损失者。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