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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课程考试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4年10月24日 10:16    浏览量:次    作者:王建军

美术与设计学院课程考试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乐师院教【2017】50号文件《乐山师范学院课程考试管理办法(修订)》结合美术与设计学院各专业课程特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与领导

美术与设计学院高度重视课程考试工作,成立学院课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课程考试环节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课程考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严把过程中各阶段的质量关。确保课程考试的顺利进行,保障课程考试质量的稳步提高。

课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熊火花、王孝琴

副组长:任素梅、门涛、赵元

成员:各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务秘书、辅导员

二、考试组织机构职责

1、考务负责人:熊火花全面负责学院考试工作;

2、巡视:王孝琴、熊火花、门涛、任素梅、赵元负责各场次考试全时段巡考工作,负责该场考试全面管理,考试过程中突发情况处理。

3、考务:教务秘书负责试卷收集、保存、审批、印刷、清卷等各环节管理及保密工作,做到收发有序,做好记录;负责期末考试安排、监考老师安排等;考试材料入库工作。刘建刚、教务秘书负责考试期间试卷管理,到片区考办领取考试试卷、监考证、考场记录、座次表等发放和回收、考试期间试卷问题处理等工作。

4、监考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核对学生本人、证件和签到表信息是否一致(杜绝替考),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发现考试问题第一时间反馈学院考试领导小组。。

5、辅导员:负责本年级学生考试培训,处理考试作憋等工作。

6、任课老师按课程大纲要求认真负责的填《考试试题审批表》或《课程考试方式审核表》、出期末考试试卷(或考试方案),平行班同门课程原则上教研室按学校文件要求指定一个人命题,任课老师(有作品需集体评分的采用集体评分)评卷、录成绩、试卷分析,规范提交期末考试相关材料等工作,负责考试期间考场巡视,即时处理试卷问题。

7、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各科考试工作,严格的按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考试大大纲要求命题考试,对本教研室所开各门课程的期末考试材料等的收集工作,并严格认真的按学校考试管理办法进行考试各环节考试材料的审核等工作。

8、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考试试题审批表》或《课程考试方式审核表》、出期末考试试卷(或考试方案)审批工作、各教研室提交审核后的考试材料最后审签入库工作。

三、课程考试进度安排

1、第六周:核对系统名单(重修、专升本补修、转专业补修、专升本免修、复学跟班等)。

2、第八周:统计期末课程考试方式(提前做好基础数据,请老师核对后填写人数、考试方式、时长)。提醒老师12周交试卷或考试方案。

3、第九周:汇总期末课程考试方式,请教研室主任审核后,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通知老师们按照课程老师方式准备期末试卷等材料(期末考试相关表格、模板挂群文件),同时在系统中维护期末考试方式。

4、第十二周:统一打印老师们上交的试卷,组织老师们核对签字(有问题当场改)后组织教研室主任审卷,审核考试方式审核表、考试试题审核登记表,同时根据教务处通知的公共课考试时间排考。

5、第十三周:系统内完成排考、生成考试名单。

6、第十四周:再次核对排考后填写封卷单,同《考试试题审核登记表》一起交印刷厂(试卷左上角用铅笔写编号,封卷单分18周、19周写,右下角写总编号)。

7、第十五周:准备门贴(卡教室门前框)、座位帖(贴门上)、考试签到表、期末收发试卷记载表、期末阅卷领取归还记载表。

8、第十六周:导出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密码,制定详细的期末考试材料装档规范,编写期末试卷目录,以上三张表挂群。

9、考试结束后:按装档规范收期末考试材料袋(含通识选修课),教师在试卷目录上签字,回收试卷装订密封签留存,提醒教研室主任填写教研室试卷分析。

10、开学补考结束后,将补考试卷统一装订后编入目录最后归档。完成期末考试工作总结。

四、期末考试工作流程

1、巡视、考务开考前50分钟到学校考办领发考试资料。

2、监考老师开考前30分钟到北校区行知楼学院考办领试卷、考场记录单、考试指令、监考牌、考生签到表、考生座位安排示意图、座贴、门贴、胶水和板书材料,检查材料是否与本考场相符,是否完整。

3、监考人员清理考场,张贴门贴和座位贴。保证横排两考生间间隔1-2个座位,前后对齐,如果是阶梯教室,纵排两考生间还必须间隔一排。张贴时,胶水勿涂太多。

4、学生必须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室,严禁带书籍、课本、书包、通讯工具等和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室。

5、学生应带上本人身份证或一卡通进入考场,并放在桌子的左上角,以便监考检查。

6、监考必须认真核对考考试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报巡考;清点核对试卷无误后按考场指领分发放试卷,发卷后认真监考并做好考场记录,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看手机、谈笑、睡觉、做题等)。

7、考试完毕,监考把所有试卷和材料清点无误后,交到考办或美术学院教务办公室,不得带到其他地方。

8、阅卷应在该科考试结束后到教务办公室签字领取试卷到指定阅卷地点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规范批阅。

9、技能考试需集体阅的卷由教研室集体组织阅卷,阅卷后如有特殊提改分的提交学院同意后报教学部批准再执行提改。

10、课程成绩在教学部规定的时间内录入教务系统,提交后打印“成绩单”和“分析表”,最后把整理好的记分册、考试方式审批表、考试材料册(试卷或考试作业“学号+姓名+分数”)教学计划、达成度报告(仅师范专业课程提供)教学计划等材料装入考试材料袋交教务办存档。

11、放假前,任课教师提交考试材料后,各教研室主任对本教研室考试资料审核,有问题的及时通知老师整改,审签后交分管教学副院长审签。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