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设计学院教研室工作规范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研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明确教研室的职能,落实教研室主任的职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乐师院教【2018】(53号)文件精神,结合美术与设计学院实际,特制订本规范。
一、教研室组织建设规范
教研室是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课程建设与管理,组织教育教学改革和教研活动的基本单位。
1、教研室由各教研室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教学工作实际和师资队伍情况提出设置建议,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并报学校教学部备案。
2、教研室设主任一名,由教研室主任根据教研室主任任职条件提名,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决定,并报学校教学部和人事部备案。
3、教研室主任一般任期为四年,可连任。
二、教研室职责规范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教书育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2.落实日常教学工作。协助专业负责人制订或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组织编写教学必备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参考资料;合理安排教学任务,与学院教务科共同做好课程排课;执行和落实人才培养目标、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师课程教学计划。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安排好考试、考查工作,包括命题、阅卷、试卷分析等;组织集体备课和互相听课等教学活动,组织观摩教学。做好教研室学期工作总结。
3.做好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开展课程建设与课程改革工作;制订教材建设计划,组织开展校本教材建设;组织开展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更新教学手段,提升教学质量;
4.开展教学研究。关注国内外高等教育和相关专业、学科、课程发展趋势,定期组织研讨活动,督促教师多出成果;组织和参与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教学观摩、学术讲座、专题研讨等;做好优秀教学成果和优秀教研论文的推荐、申报工作。
5.坚持教研室会议制度,每个月组织一次教研室活动。
6、坚持集体备课制度,对于通识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应定期组织集体备课。
7、坚持听课制度。教研室主任应适时深入课堂听课,并组织教师相互听课和交流。
8、坚持青年教师导师制度,发挥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素质。
9、坚持检查考核制度,学期末要组织教学检查,对教师进行教学与管理评价,并作为学院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10、工作计划和总结汇报制度。每学期初提出工作计划,学期末进行工作总结,并向学院汇报。
11、做好教研室资料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教研室资料包括教研室活动记录、每学期任课教师名单、教研室工作计划与总结、教师课程教学计划、教师听课表等。
三、教研室主任职责规范
1、根据院教研室工作计划,制订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
2、每期开学第2周审查本室教师课程教学计划,并提出具体的评价意见和修改意见。
3、每期期中进行半期教学检查,了解教师执行教学计划的情况、作业批改次数、听课情况、成绩记载、学风状况。
4、每月组织一次教研活动。教研活动可由学院统一安排,也可由教研室主任自己召集。
5.适时检查本室教师的教案和备课情况,抽查本室教师布置、批改作业情况。
6.每期审查本室教师所出试题,严把质量关。审查的结果,应向教研室分管领导汇报。
7.期末,本室教师所负责的考试课程评卷结束后,教研室主任应抽查评卷结果。审核本教研室该期考试材料是否规范、齐全,有问题的落实责任老师限期内整改。
8、组织并带领教师开报教改课题申报,具体组织实施教学改革。
9.每期应通过听课或征求学生意见等方式,了解本室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质量等,要能对本室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定,为学年度对教师的教学评估提供基本材料。
10.组织本室教师举办学术讲座,安排落实专业指导、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导师申报(节点检查和答辩安排)、考研辅导、冒尖生培养等工作。
11.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更新教学手段,探索基于网络条件下的专业教学。
12.参加学院教研室主任例会、学院扩大会,研究教研室内有关教学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教研室工作的检查考核规范
1、学院每年对教研室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评价。
2、学院为教研室开展活动提供经费支持。由教研室主任根据活动进行项目申报。
3、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教研室主任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4000年,纳入年终绩效分配。
五、本工作规范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并同意执行。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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