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国家奖学金评审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评选。美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拟推荐以下两名同学为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人选。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反应真实情况,联系电话2277110.附名单如下:
陈文 周米雪
乐山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2016年10月12日
上一篇: 美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拟推荐名单
下一篇:美术学院隆重举行第二十五期党校开班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