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评选。美术学院党政联席会决定拟推荐以下两名同学为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人选。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与美术学院联系,联系电话2277110。
附名单如下:
15级(19人):宋思文 刘玉婷 王暄 穆永茹 陈城 周岚 段麟 赵丽梅 魏春风 董小群 罗剑 王燕 悦露 严雅榆 李慧莲 王鹏 蒋元春 张霞 王婧鑫
14级(17人):郑伊、曾晴、王蓉、田月平、张琭琦、高东阳、徐小慧、李长霞、李成艳、邹兰英、何兴、杨梅、高作明、张仕秋、范佳英、刘金平、李秦
13 级(20人):刘汉林 李松松 唐萍 万鹏 郑雪 周莉 敬可静 李静 左萍 崔睿轩 黄乐颖 毛瑞琪 陶星秀 唐璐 郑兴慧 申开印 李亚兰 汪丽娟 杨珊